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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语言学家莫里斯提出,语言符号具有三种意义,即:所指意义,言内意义和语用意义。这三个概念几乎包含了在跨语言交际中可能出现的所有诸如词语、意义,以及更为重要的语境、文化、信息发出者、信息接受者等因素,因此对文学翻译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一篇好的译文并不能只是像大多数科技文章那样实现信息的传递,而是应该同时实现所指意义、言内意义和语用意义在源语和目标语之间的传递。本文运用符号学意义理论对文学翻译展开系统研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阐述其对文学翻译的指导和借鉴意义,论证如何在词汇、句法、语用三个层面上实现文学翻译中指示意义,言内意义和语用意义上的对等。全文共分六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指出,目前翻译的研究工作呈现出多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趋势,而利用符号学进行文学翻译研究是一种较为全面的方法,这种方法也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具体内容。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将符号学的意义理论应用于文学翻译的理论依据。文学语言意义的获得更多地是通过其符号的能指项而非所指项而体现出来,因此文学语言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符号系统。莫里斯的符号学意义理论为在文学翻译中实现语言符号的三种意义提供了理论前提。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文学翻译中所指意义的实现。文学语言的所指意义主要通过准确传达语言符号的本意及引申意义来实现,而引申义的出现通常是要依靠隐喻,提喻等修辞手法来获得。第四章主要论述了文学翻译中言内意义的实现。在诗歌语言中,这种意义主要通过语言的韵律而实现,而在非诗歌语言中,句子中各个成分位置的转换或是特殊运用如排比方法形成了言内意义。第五章讨论了文学翻译中语用意义的实现。在翻译过程中,人们尤其要考虑到源语作者的意图、情感、作品的风格等非语言形式的符号因素,因为这些因素时刻渗透在其作品中。第六章作为论文的结论部分,是对全文内容的概括。作者认为,采用符号学认识意义的方法翻译文学作品,有助于译者通过符号之间及符号与解释者之间的关系理解原语可能包含的一切含义,有助于译者进行跨文化、跨语言的符号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