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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20年代,我国的市场经济活跃程度加快,人口的流动程度也越来越高,为了支持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第二、三产业密集的地区,劳动力的流失导致较多的农村承包地无人耕种,在原本人口与土地资源匹配不均衡的情况下,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加无法提升,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也被制约。在过去的这些年,国家在不断的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农村的生产生活发展,多项举措中分离土地经营权对盘活农村土地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固定在农户手中的承包地流动起来,实现土地聚集的规模效应,解决了人口缺失后耕种不及时的问题,将土地充分利用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经营权明确规定在其中,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分离土地经营权是将农户基于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增加经济收入功能相区分,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解决了土地资源浪费问题,使农业产业进行规模化的发展,延长产业链,从而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农民对其享有的承包地有多种流转方式,自愿采取任何一种方式流转其土地经营权,能更好的实现其土地的财产利益。因此,本文的宗旨在于,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机制进行论述,结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研究,分析出其流转中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并寻找相关的对策,以期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这些问题,最终实现对农村土地这一稀缺资源的有效利用。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首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机制进行叙述,其中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价值和理论基础是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法律构建的基础及深层依据的说明,试图要论证土地经营权流转在民法层面论证的重大价值,且该论证是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上;然后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情况分析,结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局部性的实践调查,引出本文的研究重点: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出现了何种困境及其形成原因;其次,通过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应有制度的阐述,探索并总结出解决上述法律困境的基本对策。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土地经营权流转,着重论证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具体规则设计,对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进行定位,并紧扣土地经营权流转困境产生的原因和我国的实际,设计有针对性的救济措施;最后是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建议。外围制度有助于核心制度价值的实现,因此对核心制度起到辅助、促进的作用,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