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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要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伴随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地集中表现出来,生态破坏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如果不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必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科学发展观的逐步确立,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之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得到空前重视,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和模式,部分省、市开展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的试点工作,旨在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改变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被动局面,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生态省、生态市是一项全新课题和开创性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和探索之中,急需建立一套科学的生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在对国内外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山东省枣庄市生态建设和生态调研的基础上,本文基于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以及枣庄生态市建设的实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对枣庄生态市建设规划、生态市指标体系以及生态市建设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论,结合实际提出了枣庄生态市建设的政策建议。本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区域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种定量的方法,也为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区域生态建设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测评思路。研究成果对于枣庄生态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