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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政治治理,是指党组织通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和“讨论前置”的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从而形成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内部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新时期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要求加强政治治理、改进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实践方面,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地位,即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和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国有企业面临来自政府和市场的双重约束,承担政治性和经济性的双重责任,政治治理和经济治理两种制度安排难以有效融合,党组织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协同发挥作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基于此,本文围绕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这一重要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将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的文本资料作为研究载体,通过董事会成员在历次董事会会议中的投票情况(同意、反对或弃权),主要考察四个问题:第一,国有企业政治治理(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行政治理、经济治理)的关系,国有企业内部多元制度逻辑的有机整合路径,以及国有企业政治治理与经济治理、行政治理的耦合治理框架;第二,国有企业政治治理的微观作用机制,即对董事会决策过程的影响,根据是否有党组织身份背景,将董事会成员划分为政治型董事和经济型董事,考察政治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的异议行为,以及董事的政府背景、专业背景、实务工作经历等对其异议行为的影响;第三,在企业层面上考察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董事会决策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公司治理情境下的差异;第四,研究国有企业政治治理影响董事会决策的经济后果,即检验国有企业政治治理通过影响董事会决策进而影响企业价值的路径,以及地区市场化程度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第一,在我国国有企业政治治理与行政治理、经济治理的耦合治理框架中,应该以遵循市场规律的经济治理为基础,政治治理起到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的作用,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变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行政治理依托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来发挥作用,改组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从而能够让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国资委等)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实现与国有企业之间以资本为纽带的协调机制。第二,相比于经济型董事,政治型董事更不倾向于对董事会决议发表异议意见,但若政治型董事有较强的晋升动机、有财务或金融专业背景、有国有企业实务部门工作经验,则更可能发表异议意见,但是有政府背景的董事则不太可能表达异议意见,而且政治型董事的异议倾向在不同议案类型中也有所不同,基于政治逻辑和政治责任的考虑,倾向于对大规模投资、重大资产变动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投反对票。第三,国有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交叉任职”,尤其是党委书记与董事长由同一人担任的情况下,能够为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提供职务保障,便于实现政治职能与经济职能的有机融合,更大程度上发挥国有企业政治治理的优势,更可能出现董事会异议,而且这种影响受到企业业绩的负向调节和金字塔层级的正向调节;但在讨论前置实施后,党委会在经济决策之前进行政治把关,通过行使否决权阻止了一部分政治上存在问题的议案进入董事会决策流程,提高了决策效率,因而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异议意见减少。第四,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在党管干部原则下发挥监督管理者和制衡内部人控制的作用,而且可以将政治目标和社会目标内化到企业的经济目标中,影响董事会决策思维,增强决策科学性和公司治理效果,最终提升企业价值。实证研究结果支持了国有企业政治治理对企业价值的正向影响,以及董事会异议的部分中介作用,研究还发现国有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会影响政治治理发挥作用,较高的市场化水平意味着更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以及更高的契约执行程度,从而党组织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文研究了国有企业政治治理的微观作用机制,即对董事会决策过程的影响,对于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治理理论,探究政治治理与经济治理、行政治理如何有机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能够为国有企业政治治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和提升国有企业价值提供支持,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落实到董事会决策过程中,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