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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这一名词,在我国早在1995年就已经出现了,我国的会计集中核算是国务院、财政部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的一种高级形式,其实施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贪污腐败。在我国关于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很多,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是指由政府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及其下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和会计岗位,单位保留报账员,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核算形式。随着我国各地进行的一系列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对于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济南市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践开始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三权分离”的概念:政府资金的“具体分配权归政府财政、具体使用权归主管部门、具体监督权归政府资金结算中心”。成立直属于市政府的政府资金结算中心代理单位会计核算,统一开设银行账户,集中办理政府资金的收支结算业务,并在办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过程中对政府资金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改革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争议,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分析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探讨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对策及建议,进而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互融合,实行对政府资金收支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进而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体系。本文是沿着以下几个方向展开的:一是通过研究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背景与动因,系统分析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运行状况和成效;二是揭示改革实践中的问题;三是有针对性的探讨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对策和建议,进而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互融合,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