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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现行审计制度中“实际委托人”缺位,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往往充当着审计代理委托人的角色,拥有选择注册会计师的权力,注册会计师的生存需求依赖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一些注册会计师在面临这种状况时放弃了对独立性和职业道德的追求,从而导致了会计造假审计失败事件发生。
面对着审计独立性低下的状况,国内外一些学者纷纷提出自己关于改革现行审计制度的建议。2002年纽约大学的Joshua Ronen教授提出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它改变了传统的审计委托方式。在这种制度下,被审计单位不再直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是向保险公司投财务报表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投保公司进行审计。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投保公司财务报表的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财务报表保险制度阻断了投保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经济联系。为提高审计独立性,解决现行审计制度缺陷提供了途径。
本文从评述审计制度的发展过程开始,指出了在现有股权分散的趋势下,由全体股东直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或交易成本太高,往往委托一个代理机构具体执行审计业务的委托工作。这样审计委托代理关系转变为由股东委托审计代理委托人,再由审计代理委托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管理层进行审计。这时审计关系就由直接委托代理关系转向间接委托代理关系。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往往充当着审计代理委托人的角色,致使注册会计师的受聘与薪酬都受到公司管理层的控制,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降低独立性。有鉴于此,国内外一些学者提出了关于改革现行审计制度的观点,包括 JoshuaRonen 教授提出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本文接着介绍了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理论,从成本收益、保险公司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独立性、我国保险业现状等方面论述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并从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的确定、保险责任、理赔管理、监管机构等几个方面对我国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框架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