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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金融危机促使金融监管理念从仅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到转而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从关注“大而不能倒”到同时重视“太关联而不能倒”,特别是后危机时代不确定性加剧,对全球及各国金融稳定构成巨大威胁。旨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维系金融机构稳定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成为新监管理念的核心,而系统性风险的度量和系统重要性机构的鉴定是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基本前提和首要步骤。鉴于此,本文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已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通过系统性、多角度地测量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鉴定系统重要性机构,并对测量结果进行差异分析和影响因素分析,为我国构建合理的系统性风险测度框架、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提供建设性意见参考。本文选取沪深股市已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样本区间为2007年至2013年。首先,首次综合运用基于市场数据的分位数回归的CoVaR法、和基于财务数据的指标体系法,并将CoVaR法结合分位数回归法,进一步细分至1%分位数回归和5%分位数回归,来测度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和系统重要性机构的鉴定,并进行结果差异分析、探讨两类三种方法的实用性。其次,将样本区间分为金融危机区间和非金融危机区间,并在非危机期间分年度讨论,以观察系统性风险的演变特征、寻找系统性风险关键节点。再次,使用混合回归模型探寻了不同计算方法下共同影响系统性风险的因素。最后,采用变换样本的时间跨度、代理变量、以及计量方法这三种稳健性检验方法,来验证前文主要结论的一致可靠性。结果显示,(1)系统重要性机构排名易受计算方法影响,但有一定的规律性。1%分位数回归CoVaR法和指标法下,机构系统性重要性排名遵循国有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而5%分位数回归CoVaR法下,整体上遵循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2)对样本分期间研究系统性风险贡献度的演变特征时,1)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风险溢出效应大小较易受估算方法的影响,5%分位回归下的CoVaR法较1%分位回归下的CoVaR法和指数法的估算高。2)国有银行无论在金融危机期间抑或非危机期间,较之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溢出效应较为显著;3)我国的银行对整体金融系统的风险贡献均具有一定周期特征,危机期间系统性风险明显变大,且所有银行的风险溢出效应、传染能力均明显增强。(3)系统性风险贡献度的影响因素及显著性并不受系统性风险计算方法的影响。资产规模越大、不良贷款率越高、杠杆率越高的银行,一旦自身发生危机,其对整个银行系统也具有较大的风险溢出、传染效应;宏观经济的波动现象也对银行的风险溢出或传染效应产生显著影响;数据还显示并不是盈利能力大的银行风险溢出能力就高。(4)目前基于单个银行自身风险的监管不足以防范系统性风险,而基于危机冲击的CoVaR法较VaR更为全面,VaR法可能低估各银行系统性风险溢出水平。由本文研究结论提出针对性建议如下。首先,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应细化标准、控制好SIFIs的规模及业务复杂度。其次,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防范银行业的跨业、跨境溢出风险。再次,建立逆周期的资本监管制度,实施动态资本监管、建立贷款损失拨备制度、并运用全周期信用评级方法,抑制金融不稳定带来的巨大成本。最后,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协调职能,使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相互补充和配合,以维护金融及宏观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