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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的深入,学者已不满于仅仅关注制度的成文规定及其施行效果,而开始致力于把握制度运作的实态。中国古代很早就非常注重倚赖、运用文书来辅助国家事务的管理,朝廷与各级官僚机构的政务处理几乎都会落实为与某些公文书相关的具体工作。因此,研究公文书制度,是探讨中国古代制度运作的重要切入点和必要基础。
相对于其他断代而言,宋代公文书制度的研究较为薄弱,许多关键性的问题尚缺乏较为系统的探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宋代制度史研究的深入。本文打算在该课题中择取若干带有牵动性的重要议题,做一些较为切实、深入的讨论,以填补相关研究空白。
朝廷中枢历来是中国制度史乃至政治史研究的重心,本文的探讨也从宋代朝廷的公文书制度入手,主要关注皇帝与宰臣指挥政务处理的文书形式以及相关文书处理程序。这类文书形式,包括以皇帝名义颁布的诏令文书和宰相机构下达指令的敕牒、札子等。考虑到两宋时期中枢机构设置的调整与变化,为使论述相对集中、充分,本文关于文书处理程序的讨论,将限定于北宋时期。相关内容分三章展开:
第一章主要讨论以皇帝名义颁布的诏令文书。本章将宋代的诏令文书按照其应用场合(颁布人事任命与用于政事处理)的不同,分为两类加以讨论。注意利用法帖图册、金石碑刻中著录的诏令文书资料,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对于册书、麻制、官告、诏敕、御札、批答等主要诏令的类型、体式及应用范围都做了一定程度的分疏,基本厘清了这几类文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诏令文书的起草与颁行,牵涉到两制词臣的权责,第二章就主要讨论两制词臣的分工及其在诏令颁行程序中的位置与作用。本章从起草人事任命诏令的角度,对于学士院官员与外制官的分工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同时结合相关诏令的拟定程序,试着复原了宋廷人事任命颁行的大致过程,对两制词臣在这一过程中的实际作用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探讨。
第三章围绕宰相机构处理政务的文书形式与相关文书处理程序而展开。首先对于宰臣处理日常政务的主要命令文书--敕牒与札子的体式作了界定,接着大致分疏了相关命令从动议、批准,到最后落实为命令文书的主要程序,此外还论述了敕牒、札子在处理政事与颁行人事任命中与诏令文书配合运用的关系。
在今人看来,宋代文献中关于文书名目的使用显得相当混乱,纷繁复杂;由于既有研究的薄弱,宋廷文书处理程序的基本面貌也是一片混沌,难以把握。经过本文在廓清体式、复原程序方面的努力,上述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为相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了较为坚实的讨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