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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力量,能否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关键。做好选任工作,最根本要靠好的制度。本论文对于如何建设主体制度完备、实施动力充分、保障机制有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论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经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我党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形势需要,出台了一系列的专门规章、规定。实现了从适合计划经济干部人事制度向适合市场经济建设干部人事制度的转变,形成了基本成型的民主选举制、荐举委任制、公选委任制、聘任制四种选拔任用方式,明确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的基本程序,并建立起了现代公务员制度。但是,目前还存在制度设计的理念不贯通,科学化水平不高,协调性不够的问题和制度运行缺陷突出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有思想文化方面的原因,也有实施机制方面的原因和监督机制方面的原因。 第二部分阐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设计的一般原理。制度体系的构成是:非正式规定、正式规定、保障机制。制度设计追求的目标是:体现人民民主理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降低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本,创作良好的人才环境。制度设计遵循的原则有:公平原则、动力原则、主体完整原则、无赖原则、协调原则和开放性原则。制度设计运行需要的环境条件有:区分党政领导干部与公务员的身份,区分党政领导干部的类型,提供正常的职位缺位,科学设置领导职位。 第三部分论述了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建设的措施。一是要进行选拔方式的制度化建设。要扎实推进民主选举制,进一步完善荐举委任制,有限使用公选委任制,逐步推行聘任制。二是要进行选拔程序的制度化建设。实现缺位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推荐提名的制度化,民主测评的制度化,组织考察的制度化,后备干部工作的制度化。三是要进行监督机制的制度化建设。要实现监督的主体权利义务的制度化,归责机制的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