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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自十九世纪后半页产生之日起就一直显示着蓬勃生机,虽产生较晚,但它和艺术音乐、民间音乐等音乐类型并行发展,成为当今社会主流音乐之一。面对这样的音乐类型,对它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国际上如此,在中国更是如此。所以,进一步对流行音乐的音乐学研究就显得迫不可待。随着流行音乐的发展和文化研究的深入,一直被排斥在正统的音乐学研究之外的流行音乐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被音乐学各学科的研究给予了极大热情和关注。那么我们又该以怎样的美学眼光看待流行音乐呢?如何解释流行音乐实践中的美学诸观念,尤其是对传统音乐美学产生冲击的诸观念,从美学角度如何看待流行音乐,这便是本文的写作动机。音乐发展到现在,再用艺术音乐的美学原理或观念去解释流行音乐或民族音乐,很多已经不能适用了,但由于流行音乐的理论研究较晚,在音乐美学上很容易借鉴成熟的艺术音乐研究的理论观念来解释,或者说我们现在通用的美学原理或观念仍是在近代艺术音乐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传统音乐美学观。事实证明流行音乐不同于其它音乐,并有着自己独有的一套美学观念。要想对一事物进行理论研究,首先要明白它是什么,也就是和其它事物的本质区别。笔者认为流行音乐是以商品性作为其本质属性的音乐类型,是处于商业文化中艺术与商品的混合体,那么研究流行音乐就不能像研究艺术音乐那样单纯从创作、表演利欣赏中寻找答案。文章将从流行音乐的概念入手,把流行音乐的研究放在整个生产——流通——消费的商业文化事件中,以流行音乐的生产——流通——消费的三个环节作为线索,从而研究流行音乐在这三个阶段中所产生的创作、表演和欣赏的美学观念,通过比较论述商业文化中的流行音乐美学观与现在通用的在近代形成的以艺术音乐实践为中心所建立起来的传统音乐美学观的不同来说明流行音乐应有的美学观念,特别是对于艺术音乐美学观所产生冲击的诸观念进行论述。这些观念包括音乐创作、表演、欣赏环节中的作者、作品、表演、听众等等。希望能对进一步研究流行音乐美学原理及完善现有的音乐美学观起到探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