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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明确指示,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上市公司是企业的领头羊,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是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而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关键。因此,研究中国上市公司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普通企业相比,上市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有一个独特优势,就是能通过众多投资者分散风险,但上市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导致管理层与股东目标不一致的代理问题会削弱这个优势。经理人完全有可能为了享受“平静生活”而不愿意去投资需要付出努力的创新性项目,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出不利影响。因此,完善管理层监督机制对管理层行为进行约束,对于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产生具有重要意义。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中的专业投资机构,不仅给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作为外部因素对公司经营管理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战略指导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QFII、证券公司等多类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比例加大以及专业水平的提升,机构投资者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参与者,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机构投资者作为一种重要的外部监督力量,能否有效发挥治理作用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关于机构投资者是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出,当前研究结论主要分为“有效监督假说”和“业绩压力假说”。且相关研究都着重于对机构投资者持股及其研发投入的影响,关于机构投资者的治理结果和机制缺乏深入系统的探讨。基于此,本文对国内外与机构投资者和企业技术创新相关的文献进行总结,以委托代理理论、股东积极主义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为理论分析框架,试图探究如下问题:(1)在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深化的新阶段,机构投资者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是否有影响?若有影响,是起到提升作用还是抑制作用?(2)外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是否受到外部市场化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3)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一种外部监督力量,若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产出,主要是通过什么内在途径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最后,本文以2007-2018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建立面板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1)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显著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越会积极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中,缓解代理冲突,对公司管理层以及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减轻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的短视行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公司技术创新产出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对于公司技术创新不存在显著影响。(3)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越有助于机构投资者发挥外部监督效应,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产出。(4)机制分析表明,其一,机构投资者通过降低信息不确定程度途径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机构投资者通过自身的投资买卖行为,传递被投资企业真实信息,缓解了企业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增强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企业功能,最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出。其二,机构投资者通过改善被投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途径,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强化被投资企业的背部控制环境,引导企业管理层积极行使经营管理职责,增强企业的研发投资,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产出。本文可能的研究创新点是:一是将委托代理理论、股东积极主义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纳入到研究框架,系统阐释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机理;二是在分析机构投资者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之后,分析市场化环境在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产出中的作用;三是从内外部因素探究信息不确定程度和内部控制环境是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影响途径,为现有关于机构投资者和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相关研究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