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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刘世林、方伟明,2006)的定义表述为:经济责任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接受国家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关的提请或委托,对各级地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履行国家受托经济责任过程进行的监督和履行结果进行的评价。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2006)指通过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与经济相关的特定的职责或义务情况的审计,进而评价其所负责任的行为。即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就是一种对人进行的审计,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的审计。
本文拟主要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并结合案例分析,重点研究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首先,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及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理论及实践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与评价;其次,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理论包括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等进行了论述;再次,在对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内容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构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设定新的评价指标及权重、最终评价等进行了探讨;最后,利用案例对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验证,以证明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于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务的积极影响。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及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思想,对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及权重等进行重新设计,从经济、社会和生态责任三方面设计指标并全部予以量化,采用相对数指标,并用等权评价法设计指标权重,是本文的创新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