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2003年福建省开展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和2006年伊春林国有林区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的基础上,我国林权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陆续进行。现阶段林权改革的主要方向是还权于民,无论是集体林权改革还是国有林权改革都将部分林权转移给林农或林企职工个人。目前学术界对我国林权的分配与安排还没有统一意见,公有林权和"私有林权"哪种制度安排更为有效尚需进一步论证。本文在此背景下,通过对林业经济发展评价,分析不同经济主体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探寻适合我国林业产权安排的合理方式。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林权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动态进行综述,为后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二章先界定了相关概念,然后再论述制度变迁理论、经济增长理论以及公共物品理论。第二部分是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第三章首先对我国林业产权政策的演进进行梳理,并对不同阶段林业产权安排进行评述。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集体林权改革和国有林权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揭示。第四章利用统计性描述的方法分析林权改革及林业经济增长情况,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非国家部分、公有经济造林面积、非公有经济木材产量呈上升趋势,非公有制林业获得一定发展但仍存在问题。再对比林改前后林业经济增长的总量、增速及规模,发现林业经济获得十足增长,突出林改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第五章首先阐释了林业产权安排对林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利用计量模型分析了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家部分与非国家部分、公有经济造林面积与非公有经济造林面积、公有经济木材产量和非公有经济木材产量三组变量对林业产值的影响程度。得出的结论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非国家部分、公有经济造林面积、非公有经济木材产量与林业产值呈正相关,且比另一组指标对林业产值影响更为显著。第三部分是第六章,在结合实证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本文的结论,针对我国林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从林权确权、林权分配与流转及林权主体参与度多角度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