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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轫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在不断深入,并且已经推进到改革的“最后一块堡垒”--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网络型公共基础设施产业领域。而如何推动本产业发展,进而政府应该以什么样的角色参与本产业发展,一直以来都是经济、管理学界研究的热点和难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主要从政府治理角度出发,立足所有制问题的经典主题,探求政府对基础设施产业规制的方式、效果、影响与变迁。在实践中,各国政府也经历了和经历着国有化与私有化,政府供给与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反复调整和政策变化,实际各国所走的道路也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来自中国时间不长的经验表明:公共基础设施产业的政策制订应当紧密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背景和转轨经济特点,特别是要注重对原先自然垄断行业的重新认识和重组,结合国有企业改制的历程探索自己的发展模式。鉴于以上认识,本文选取了一个新的研究角度来审视政府规制下公共基础设施产业的内生发展变迁,即直接以政府规制下基础设施产业具体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现状与存在问题以及改革策略。本文立论基础之一是:区分网络产业的垄断业务领域和非垄断业务领域是引入竞争和有效规制的前提条件;立论基础之二是:无论具体选择是以何种股权结构和所有制安排为主的基础设施企业组织形态,政府规制在我国都仍很不成熟,亟待重新构建和调整改善;立论基础之三:应当坚持以产权改革和开放市场为主的一般发展思路,并在相应公司治理结构中加以应用。由此,本文在理论上应用了激励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超产权理论的多元理论解释工具阐述了公共基础设施产业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本质问题,并通过对中国公用事业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融资结构的实证检验,提出并证明了中国公共基础设施产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变迁和国有企业改制紧密结合,将在较长时间内处在动态调整过程中。因此,在总结以特殊法人企业为主导和全面推进民营化两种发展路径的基础上,本文给出了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实用主义折中路线,并强调了促进竞争的优先地位,从而对从政府治理调整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给出了一个动态的总体策略建议。本文具体的篇章安排如下:导论部分分析了本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对规制理论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简要回顾,提出了研究的总体思路。第一章为理论探讨,从对政府规制的概念、合理性和主要类型分析入手,引入对“规制下公司治理”这个全新课题的探讨,提出了一个简要的研究框架,并利用激励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超产权理论的理论模型分别阐述了“规制下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