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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最大限度地动员自身所能影响的社会资源进行中华民族的解放战争,在根据地社会实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与整合。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作为第一块敌后抗日根据地,在抗日与建设的总目标下,建构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意识形态,与之相呼应,经济上实行了减租减息、合理负担、统一累进税等政策,使根据地社会良性互动、和谐运转。 本文以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民众负担的变化为线索,以统一累进税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三次修订为研究对象,以档案史料为主要依据,探讨了在革命和战争的背景下边区政府财税制度的演变。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所述:前言部分回顾了学术界对统一累进税所作的研究,并对前人的调查研究进行评述,说明了本篇文章的研究方法和资料的收集情况;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晋察冀边区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状况;第二章重点讲述统一累进税的提出、实行的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税则的颁布;第三章介绍了统一累进税的第一次修订和实施中法规的不完善之处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中共出台了三个方案,于1942年5月及时对累进税则进行调整;第四章侧重于分析统一累进税第二次修订后在实施中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在勘地和工商业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中共根据民众的反应和形势的变化于1943年2月再次调整税则,但在调查中仍出现隐报和本位新现象,从总体上看,统一累进税税则逐步趋向于成熟和完善;最后为结语。 统一累进税是根据革命形势的发展和适应政治经济变革的需要而建立的税收制度。晋察冀根据地在合理负担的基础上,依据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废除田赋和苛捐杂税,分级次、分税率统一征税。既照顾到极贫苦的工农,又不使富有者负担过重,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在经济问题上的具体运用,把财政建设与发展经济更好地联系起来,对于推动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改善民众生活、支持长期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一累进税是新生事物,边区政府没有经验,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因此法规不是完美无缺的。统一累进税在实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土地丈量、工农业负担的比例、本位主义、主观主义、免税点和标准亩的确定等,边区政府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的对税则进行修正和调整。晋察冀根据地的统一累进税就是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日臻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