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财政转移支付是财政体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财政在纵向和横向上的不平衡、纠正公共服务的外部性以及推进中央政策的落实。为了探明财政转移支付在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上的效果,本论文以内蒙古自治区的101个旗县为研究对象,根据2001年至2007年《内蒙古财政年鉴》以及中国统计年鉴上的数据,运用SPSS软件进行定量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就内蒙古财政转移支付对辖区内的101个县级财力的影响作了较深入的剖析。通过分析内蒙古财政体制以及财政收入在横向与纵向上的分配可知,内蒙古自治区的转移支付制度基本比照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在转移支付类型、结构、重大的制度变更方面均与中央保持一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转移支付过程中起到了制度细化与分配中央下发的转移支付资金的角色,其用于对盟市和旗县的转移支付资金基本来自中央的转移支付,本级财政用于转移支付的财政支出较少。从横向来看,内蒙古101个旗县的财力水平高低不一,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财力水平越高,反之,财力水平也越低;从纵向上来看,越高级别的政府,财力越强,基层的县乡政府出现财政负债的可能性更大。在本研究中,通过计算内蒙古101个县的财力变异系数后,笔者发现:财政转移支付后,各县的财力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从历年的趋势来看,各县之间的财力差距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抑制,反而有逐年扩大的趋势,甚至会产生新的贫富不均问题;考察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可以发现,财政转移支付优先用于平衡盟市级的财力差距,从而将财力差距转移给了旗县级政府,加大了旗县级政府间的财力不平衡。在分析内蒙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上述问题基础上,本文进一步阐述了产生上述问题背后的利益考虑与价值取向,即内蒙古财政转移支付所要实现的政策目标与考虑的因素主要是财政均衡与既得利益之间的平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并与中央的政策保持相对一致。但是以上目标定位下的财政体制导致了地区间财力差距日益拉大、部分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无法保障等问题。针对内蒙古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系列问题,本研究认为可以先在自治区级政府就转移支付的公平目标达成共识,然后再进行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注意为基层政府提供表达利益的渠道,缩小地区间的财力差距、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保障各地区民众均能享受到最基本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