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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日益明显,它改变了信息内容的生产、分配和消费,影响着人们的社会交往,甚至催生了新的经济产业的出现与发展。传播活动中原本“无声寂寥”的受众,也开始因发出声音和自主行动而被逐渐重视。传者、受众甚至媒介技术本身等因素,也再次引起了人们的思考。面对不同媒介时代的受众类型和特征,本文提出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受众”用户,从体验者、生产者与劳动者三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展开对用户特征的讨论和分析,试图从具有典型意义的身份中呈现一个立体的用户。这三个递进身份的背后,体现的是用户不同程度地参与到信息内容的创造过程中,这种参与既是主动地,也是被动地。首先,在“体验者”这个层面,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结合下各类新闻信息服务的客户端化,使得物质的特性和感官的作用开始凸显,用户可以在物理终端与软件应用的基础上使用和操作,与传统受众外在于信息的“阅听”行为相比他们获得了较大的主动权,也随之带来了传者、内容与用户之间关系的变化;其次,在“生产者”这个层面,用户生产权利的行使激活了作为网络节点的用户价值,同时,赋予了其网络关系所产生的关系资源和新的经济价值;最后,在“劳动者”这个层面,信息技术的发展模糊了人们工作和休闲时间的界限,用户的需求与资本的利益合为一体,使其成为新的经济生产方式中的免费劳动力。从以上三重身份看,用户拥有了诸多的权利,但从更宏观的背景反观,他们又日益深刻地被嵌入到新的经济生产活动之中。相比较于大众媒介时期的受众,用户无时无刻不在消费和生产信息,而他们的经济价值又在于用户的可定位、聚焦、统计和跟踪。在更深层次上的消费和文化需求上,他们自身已经被互联网技术所反噬,成为一种被建构的、符号化的存在。通过将用户作为受众在互联网时代延伸出来的新类型进行讨论,一方面探讨了受众概念在当下社会环境所发生的变化,它看似主动权利的背后却陷入了被动的境地,另一方面从当前用户权利的“膨胀”的表象反思了其背后包含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存在及相互影响,媒介技术的发展与围绕在它周围的政治、经济等因素共同构成的社会环境与个体发展之间的博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