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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建筑业企业81141家,从业人员4960.58万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6713亿’,可以说建筑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招投标是建筑业活动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然后实际操作中却一直存在诸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的健康、持续、绿色的发展.我国现有的招投标制度起步较晚,很多地方都是直接将发达国家的经验套在我国比较落后的经济基础之上,两者有着很多矛盾。无论是早期的标底中标法,中期的无标底中标法,还是应用了近十年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标法,都无法解决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不仅仅是理论与实践的不契合,也是制度的未优化。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通行的最低价中标法,虽然符合市场经济竞争并具备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的可行性,但却与我国国情不相符,从实际操作来看,采用低价中标法并不能有效降低造价,反而使建筑市场出现众多问题,同时让从事建筑业的企业长期在成本边缘竞争,产值大利润低的状况长期存在。本文正是基于我国特有的历史背景和研究现状,在详细研究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明最低价评标法在目前不适用大量采用,在对比各种评标办法后,最终提出一种全新的建设工程评标定标方法——加权平均复合标底法。加权平均复合标底法,就是在投标人设在控制价(又称限高价)的前提下,以投标人的加权平均价为标底,或者在优化投标人报价基础上加权平均作为标底的一部分,再结合投标人的信誉标、技术标优劣,将得分前三的投标人报价作为标底的一部分,按系数所得加权平均值即为评标的最优价。随后本文通过相关理论,论证该方法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一系列相关配套加权平均复合标底法,措施以确保该方法的顺利实施和功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