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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豁免是现代国际法上最重要、最复杂,也是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当国家在外国被起诉时,它是否能成功地主张国家豁免而免于外国法院的管辖,关系到国家的重大利益,涉及国家主权平等这一根本性的国际法原则,对于法律实践、政府机关和私人企业都有很深远的意义与影响。随着国际人权保护的深化和国际强行法的进一步发展,国家豁免和以人权法为重要代表的国际强行法的冲突越来越频繁,在国际法院德国诉意大利案的判决的作出在理论界的争议达到了高潮。目前理论界已经有不少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的研究,但是却很少有国家豁免与国际强行法关系的研究。适逢国际法院德国诉意大利案的发生,笔者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对后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借鉴。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基本概况。共分为三节:第一节关于国家管辖豁免的含义等一般问题,并对国家管辖豁免理论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两种理论——绝对豁免论与限制豁免论做了介绍和比较;第二节介绍了一些重要国家管辖豁免方面的司法实践,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第三节介绍了国家管辖豁免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关于国家豁免的欧洲公约》和《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第二部分论述了国际强行法的发展对国家豁免提出的挑战。这一部分主要通过概述国际强行法的定义、作用和司法实践来阐述国际强行法发展过程中与国家管辖豁免的碰撞,和作为国际强行法重要代表且与国家管辖豁免冲突案例最多的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对国家豁免的挑战来论述。最后一部分介绍了国家管辖豁免与国际强行法在国际层面最新也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国际法院德国诉意大利案。在这一章中笔者对案件的背景和国际法院的判决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笔者对国家豁免和国际强行法的关系处理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