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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知识为贯串全文的主线,从大学的使命和功能入手,讨论了大学教师在“传承知识、创造知识”中的作用,继而阐述了学术自由对于大学教师履行其社会职责的重要意义,以及大学教师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的特殊性。
第二章论述了“学术自由”讨论中的盲点问题——教学中的自由与责任,提出了大学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享有的四项权利——选择教学内容、确立课程评价标准的权利,选择教学方法、手段及教学方式的权利,学术思想表达的权利,评价学生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相应责任;第三章论述了“学术自由”讨论中的热点问题——研究中的自由与责任,提出了大学教师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应当享有的四项权利——选择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的权利,确定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权利,确定研究结果公开呈现方式及表达方式的权利,科研成果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相应责任。
论文的第四章,从宏观的政治与社会文化、大学的组织管理以及大学教师个人三个方面分析了制约大学教师学术自由的享有和学术责任的履行的因素,同时提出“时间”(指大学教师在工作中投入的时间多少)也是衡量权利和义务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