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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场科学技术的革命,都将导致经济和法律的变革。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生和发展也不例外。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普及与推广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铺垫了物理基础。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频繁地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经济已从一个假设的领域发展成为一个能为人类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经济形态。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交易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以及通常称为“电子商务”的其他通讯方式进行,这些方式涉及使用不是基于纸张的通讯和信息储存办法。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既给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希望,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对于新出现的问题,原有的法律制度是不足以应对和解决的,网络经济的出现已对原有的法律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因此用网络法律来规范网络经济乃至所有网络活动成为必然和趋势。 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于数据信息之中,或作为其附件或逻辑上与之有联系的数据,并且它可以用于辨别数据签署人的身份,并表明签署人对数据信息中包含的信息的认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双方或多方可能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自始至终不见面,传统的签字方式很难应用于这种网上交易。因此如何使彼此的要约、承诺具有可信赖性,当债务与合同义务发生不履行时,又如何有效的使违约方承担起应负的法律责任,这就涉及到交易各方的身份确认问题。电子签名用来证实信息发送人的身份以及电子文件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它对于发送人和被发送的信息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可验证性和不可否认的权威性等特点。使用电子签名,能够确认以下两点:信息确实是由签名者签署的,即确认对方的身份,防止抵赖;信息自签发后到收到为止未曾作过任何修改,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防篡改性。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存在内在的关联性,电子认证所提供的是一种信用服务,是一种合同关系。 电子认证,是指由特定的机构以加密技术为基础,以电子签名、数字证书、数字摘要等为手段,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身份的真实性、文件的真实性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