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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并成为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国内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同样不容忽视,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优化都远远强于西部地区。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的发展,国家启动了“西部大开发”战略,经过多年的努力,西部地区同东部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在西部地区发展的实践过程中,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我们得知,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对科技进步及成果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存在,造成创业投资活动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特征,使得“市场失灵”现象出现于创业投资之中。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引导,以规范创业投资的发展。通过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较发达地区的经验,结合西部地区创业投资的自身发展情况,构建出西部地区政府在创业投资发展中的引导体系。本文认为应分为以下六个方面建立政府引导体系,即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效应,通过让利机制等,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出台财税支持政策,向投资者、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基金管理者、创业者等提供税收优惠,以此促进创业投资和创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指引,出台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引创业投资的投资方向;政府监管要到位,但更要防止过度管控,创业投资规模在整个国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并不牵扯到公众的利益,因此,除了外部运行环境的保障,政府不应过多干预本该属于私人活动的领域;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中介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对创业投资的发展起到决定作用,因为创业投资是及其复杂的活动,对资金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要求极高,需要金融、法律、行政、财务、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的人才,又具有抗高压、处理紧急情况能力强的高情商人才。政府应借助社会力量培育大量契合创业投资要求的综合人才,同时需要会计事务所、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高校及其他中介机构的积极配合;法律法规及创业投资运行机制的支撑体系,政府需为创业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法规,实施有效措施保障创业投资高效运行。鼓励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有限合伙制度的建立、保障创业者及创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为风险资金的来源和退出拓宽渠道等。这些直接和间接的引导体系,相信为西部地区创业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而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