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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译问题一直是翻译界争论的焦点之一。在几千年的翻译活动中,关于翻译是否可能,什么是不可译的争论从未停止过。不可译与可译,正如硬币的两面,是同时存在,无法割裂的。要讨论不可译现象,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翻译,什么是不可译和可译。本文首先讨论的就是这一问题,作者对国内外的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分析,而后总结出了翻译的定义以及可译和不可译的定义。我们知道,在翻译过程中,任何作品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都是相对的,是可以转换的动态过程,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但究竟什么是不可译,造成不可译现象的原因以及不可译的分类都有哪些呢?卡特福德在他的《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一书中指出,可译性限度即不可译性包括两种:语言和文化的不可译。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以及思维的不同构都是造成不可译现象的主要原因。
本文依据卡特福德的发现,以及结合翻译实践中的案例,第二部分对不可译类型做了详细的探讨。不可译性从程度上来分可分为绝对不可译和相对不可译;从种类上也可以分为语言不可译,文化不可译以及思维方式不可译。翻译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不可译现象的出现有着更加复杂的原因。语言本身的特性,文化的差异,思维的不同构都是引起不可译现象发生的原因所在。接下来第三部分讨论了可译现象与不可译现象的语言功能理论基础。作者从语言的三大功能—认知表达功能,文化功能和美学功能出发,阐述了可译,相对不可译以及绝对不可译的原因。不可译现象虽然被称为“不可译”,但并不意味着在翻译实践中它们是不可翻译的。第四章探讨了解决不可译现象的补偿性策略。通过采取零翻译,归化和异化以及加注的方法达到翻译的目的。不可译现象无疑是翻译活动中的障碍,但不可译并不是绝对的,它是不断变化发展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不同文化之间交流的日益频繁,通过译者的努力,部分不可译是可以转为可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