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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办案规则是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在立法上存在不少缺陷,在司法实践中还有较多矛盾和空白,而且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的核心内容存在较大争议,致使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制定情况和执行现状差强人意,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本文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主要运用法理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完善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法理基础、现实意义、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阐析,并探讨完善规则的路径和方法。本文共计29000余字,除引言外,正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制定情况及适用情况出发对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法规汇总、分析特征、介绍历史起源及发展,阐析民事检察办案规则存在的现实问题。本部分着重指出,由于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制定上存在体系不完整、立法空白多、内容滞后等缺陷,导致在实践中出现适用程度低、适用标准不统一的严重问题,极大影响了民事检察办案规则对办案工作应有的程序规范价值。第二部分从立法、理论和实践三个角度对民事检察办案规则完善的必要性进行评析。立法层面:2007年以来的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全方位地完善了民事检察制度,具体了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内容,对民事检察办案规则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立法要求;同时,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基础监督理念的转变,促使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立法理念发生改变。司法实践层面: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效果对民事检察办案规则提出了实现法治社会的现实要求。理论研究层面: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研究是民事检察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检察制度的研究成果在实践中有赖于通过办案规则体现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上,因此完善民事检察办案规则是民事检察学的内在研究需要。第三部分提出完善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具体设想。从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基本原则;健全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具体制度;建立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配套制度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如何完善民事检察办案规则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