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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位于祖国的北部边疆,牧区畜牧业经济是内蒙古的特色产业,也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改革开放初期内蒙古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大胆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创新,在全国五大牧区中率先实行了“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的“新苏鲁克”责任制,把“人畜草”、“责权利”有机地统一协调起来。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在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搞好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也对全国其他牧业地区的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牧区政策改革的成功,是将马克思主义与内蒙古牧区实际相结合的丰硕成果,是实事求是精神的具体体现。 本论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对“新苏鲁克”责任制提出的历史背景、实行推广、发展成效及其影响进行了研究。本文总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绪论,分为四节,分别介绍了选题原因、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探究“新苏鲁克”责任制的历史背景与提出。第三章阐述了“新苏鲁克”责任制的推广过程。第四章研究其影响。第五章论述了改革开放初期内蒙古牧区政策改革,对畜牧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最后结语给出由此研究所得到的启示,强调了发展牧区畜牧业经济更应该遵循畜牧业经济的发展规律,要符合自然生态规律,并要结合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寻求牧区畜牧业经济的对策性途径,以期为促进内蒙古牧区畜牧业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