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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农业发展形势下大力推广农地流转,既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又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的需要,又是实现现代化农业的需要。尤其是对于商丘作为国家粮食主产核心区,肩负着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来说,解决好农地流转问题尤其重要,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这方面的调查和研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地流转制度及土地产权相关政策经历了从明令禁止,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农村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根本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中央一号文件近年来多次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到首位,进而采取了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和相关政策。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确立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经济得以迅速发展并增加了农民对耕地的热情。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相比之下。农村土地制度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配到户的农业生产形式,问题也逐渐突出,农民原有的政策红利也被削弱。在这种形势下,土地制度改革势不可挡。为了加快农地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进一步肯定了农地流转的合法性。《物权法》的颁布确立了土地产权的归属问题。这些强有力的法律的加快了农地流转步伐。目前,商丘市农地流转的整体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在农地流转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运用了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需求与供给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以及调查研究相结合,首先对商丘地区农地流转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其运行的内在机制;其次对商丘地区农地流转市场、农地流转规模以及农地流转产生的经济效率分别进行分析。得出在新型农地制度下商丘市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应兼顾好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等。本文首先采取理论与实证分析方法。结合我国国情、农情和我省农业背景下,通过研究商丘市农地流转现状,分析其在推动农村农地流转中的一些有效做法,总结其在农地流转中的成功经验,并剖析制约农村农地流转的相关因素,给出相关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