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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同时也是最活跃的人际关系系统。师生交往的状况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教育活动的背景和情景,影响着最终的教育成效。随着我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人的独立人格、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创造性和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关注、尊重和提倡。在学校教育中,体现为教师的“权威”地位开始动摇,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提升。师生互动过程中,学生开始由消极被动转向积极主动,他们对教师不再盲目服从,他们会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与老师抗争,如果教师仍持一种“权威”心理,无视学生的心理与需求,那么,师生之间的摩擦和对抗就有可能发生。本项研究采用质的研究与量的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B中学和经济较为落后的河南省潢川县S中学的田野工作,通过观察,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进行封闭、半封闭式访谈以及问卷调查发现:1.当前在普通初级中学中师生冲突较为常见,在潢川县S中学,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冲突频度更高,但是,上海市B中学与潢川县S中学师生冲突发生的频度并不存在显著差异。2.师生之间的冲突主要属于现实性冲突,但在潢川县S中学,教师可能因为自己情绪不佳而把学生当作发泄不满的“替罪羊”,因而非现实性冲突占有一定比例。3.引发师生冲突的主要事件是课堂教学中“学生违反课堂纪律”,但在潢川县S中学因学生课外、校外不良行为尤其是上网而引发的冲突也较为常见。4.师生之间的冲突多属于一般性冲突,但在潢川县S中学对抗性冲突占一定比例。5.冲突的发生对教师与学生的情绪均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冲突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更大,学生更多地体验到消极情绪,如沮丧、后悔等,与教师相比,学生更倾向于认为冲突对于师生关系具有破坏作用。6.教师与学生均认为学生因素是引发师生冲突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教师基本上不认为自身是引发师生冲突的一个主要因素,上海市B中学的教师普遍认为家庭因素是引发师生冲突的另一主要原因。从表面上看,师生冲突是由于教师对学生不理解,事实上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教师与学生之间权力的争夺。学生对教师权威合法性的消解是师生冲突发生的关键。在当今民主多元的社会背景下,要求教师的权威由“传统权威”向“法理权威”和“感召权威”转换,而当前教师仍持“传统权威”观念,过多地依赖“教师”地位赋予的权力对学生进行管教,从而引发学生的不满和反抗;学生对教师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不认同,对教师设定的培养目标不认可,从而直接影响对教师权威的服从;学校制度中的管理主义倾向以及以升学和考试分数为中心的评价取向加剧了师生之间的冲突。客观地看,冲突的发生也不全是坏事,它至少说明师生之间存在着互动,是教师有责任心的表现,是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生活的体现。因而,面对冲突,教师应采取开放的态度,接纳冲突,利用冲突,把冲突作为教育的资源。但并不是所有的冲突都具有正向功能,冲突的建设性作用取决于引发冲突的事件的性质及人们对冲突的处理。因此,采取一定策略避免破坏性冲突的发生就很有必要。应完善学校教育评价机制,走出目标数量化取向的单维世界,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同时,修正不合理的规范制度,实施人本化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文化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自尊和自信,建立合理的自我概念,自觉地协调和调节社会的客观要求与个人心理需求的矛盾,理性认识教师与自己的差异,减少了师生之间的对立。此外,应积极拓展师生沟通渠道,建立各种稳定的沟通方式。转换教师角色,建立新型教师权威,构建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应成为学生生活和学习的指导者。在与学生交往中,尊重学生、理解学生、与学生展开平等对话,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以真诚、平等的态度与家长沟通,向家长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另外,冲突发生后,教师应本着既关注自身利益又关注学生利益的思想,运用“合作”方式处理二者之间的冲突。再者,培养学生冲突管理的能力也非常重要。学校可以通过设计冲突化解的课程;在学科教学中安排可供争论的议题;及在处理实际的冲突中培养学生应对冲突的能力,从而化解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