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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事由制度在劳动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解雇自由是雇主经营管理权的内容,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雇主可以解雇劳动者的事由,但我国劳动法规相对笼统,对劳动者解雇事由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矛盾和空白。解雇事由及其相关制度的完善,是平衡资方和劳方利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迫切要求,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立法重要途径。本文在对解雇事由制度进行理论探寻和实践总结的基础上,试图从根本上厘清解雇事由制度的涵义和适用,以各国解雇事由的比较研究为主线,透过中外解雇事由的比较,对我国的解雇事由制度进行充分的探讨,指出了应该改进的地方,提出具体司法建议,希冀对我国劳动立法的完善有所帮助。正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章以北京首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被辞案为引,在对该案案情简要介绍后,通过分析该案的法理分析,提出对该案适用《劳动合同法》过程中的质疑,进而引出我国解雇事由制度存在问题,即解雇事由规定过于严苛、劳动合同期限制度与解雇制度不配套。第二章是我国解雇事由的制度考察。一方面,回顾了我国解雇制度的历史沿革,阐述并分析《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时期关于解雇制度的设计、调整及配套规章及司法解释对解雇制度的规定,另一方面,考察我国解雇事由及解雇制度的现状,指出《劳动合同法》扩大了推定解雇的范围、收紧了用人单位的解雇权、加强了解雇保护。第三章是中外解雇事由制度的比较。分别介绍法国、德国、美国、英国和中国五个国家的解雇事由法律制度,从解雇事由理论、解雇事由类型、解雇具体事由和解雇保护程度五个方面进行比较,总结归纳各国解雇立法的特点,以及对各外国解雇法的评价。第四章是对我国解雇制度的反思和完善。从实践层面,对我国现行解雇制度进行检讨,指出了现有解雇法的两点不足,即解雇事由与解雇保护之失衡、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和解雇制度冲突,并提出通过解雇事由立法模式的选择、区别适用解雇制度、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配套改革、完善解雇程序完善我国解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