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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出入中国边境口岸的人员和进出口的货物量与日俱增。与发达国家出入境管理体制相比较,中国的出入境管理体制还有欠完善,具体表现为专属中央管理的出入境事务由各级公安部门代为管理,公安部门的属地管辖、多层管理导致政令不畅、区域化壁垒问题严重;同时,公安、外交部门在护照管理上信息不通,多头执法,易产生管理漏洞。为与国际移民法接轨,构建科学的出入境管理体制,中国应尽早出台《出入境法》;改革现有的多头管理体制,逐步将全国出入境管理统一置于中央政府监管之下;利用《护照法》刚刚出台之契机,统一出入境证件种类和发放程序,增加并细化签证类别,简化出入境手续;重视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实现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存在不少问题。从静态层面来看,行政执法权的设定和分配缺乏准确的界定和详尽的制度规范,政府职能过宽,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在纵向的分权结构方面,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缺乏明确的事权划分,组织形态雷同。在横向分权结构上,政府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职能切割过细,导致职能交叉、机构臃肿、权力分散,而具体到各个职能部门,权力又过于集中,部门自定规则、自己执行、自我监督,形成事实上的“权力垄断”,导致“弱政府、强部门”的格局;从动态层面看,行政执法的法治化程度不高,缺乏设置规范、严密的运行程序,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缺乏可控性和有效的制约。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行政执法的问题愈发突出。而作为出入境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从出入境管理的角度来探讨行政执法,构建一种与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成为目前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探讨决策、执行、监督的适度分离和协调,实现对行政执法程序控制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法治政府的一个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