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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作为近代内陆没落的政治型城市,民国时期的经济日呈衰落之势。在社会动荡不安的环境中,城市工商业遭受了巨大损失,陷入了空前的困境中。工商业亟需获得金融支持。当时,旧式金融机构日趋衰落,对工商业的发展很难起到促进作用。银行等新式金融机构虽然逐渐取得了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但由于其在地域分布上的严重不平衡和种种规制,也影响了其对工商业资金支持的效果。民国时期,保定传统商业占统治地位的现状决定了信用借贷在整个社会借贷体系中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衰败,金融机构为降低放款风险,抵押借贷在工商业借贷中越来越居主要地位。随市场形式而变动的借贷利率,到日伪时期不断高涨,加速了保定工商业及金融业的衰败。融资渠道的困难构成保定工商业发展的最主要瓶颈,而工商业的不振使保定在近代发展严重滞后,成为地位向下发展的少数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