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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化,及“三农”问题的持续发酵,许多专家学者开始关注农村政治发展,国家在农村政治领域也进行了深入的实践,其中“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之一,备受各界关注。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相较于同时期其他国家或我国城市地区而言发展水平较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为此仍需结合本国国情,对村民自治体系构建进行深一步的探索。基于以上社会背景,本文选取成都市龙泉驿区大梁村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分析调研数据与该村发展历史发现,大梁村虽然在村民自治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重控制轻治理、重事物轻政务、重依赖轻自主”等问题。借鉴已有经验,本文针对该问题提出“四位一体”自治模式,即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议事会为决策主体、村委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事会为监督主体的新型村级治理组织架构。并佐以“完善基层自治推进平台、构建自治组织保障机制”等手段辅助“四位一体”模式实现。同时,为提升村民内在驱动力,提出了以“有效性、合理性、人文性”为主导的三性导向的基层村民自治新路向。以“内动外推”的双重动力做保障,真正为提升大梁村村民自治制度成效、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做出贡献。本文在大梁村开展村民自治整个过程中,从自治理论分析到村民自治机制分析等等方面做了一点研究,希望对指导我们的具体实际工作有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