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儿童福利以儿童权利保护为内容和出发点,为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帮助和保护。儿童福利法律制度即国家和政府为满足全体儿童更好地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总称。本文对建国以来我国儿童福利的六个发展阶段进行梳理,分析我国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现状,反思我国儿童福利法律制度原则、立法、执行和内容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未贯彻落实;未形成系统的儿童福利法律体系;缺乏协调统一、职权强大广泛且职责分明的儿童福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具体内容不完备等。并分析社会经济和思想观念层面的原因,结合域外相经验的借鉴与启示,为我国儿童福利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比较具体的建议,包括“普惠型”儿童福利观念的树立;确立并贯彻落实“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尽快出台我国的《儿童福利法》,该法必须囊括儿童福利保护的原则、对象、内容、责任主体,具体的行政管理机构,与儿童福利保障相关的基本制度和措施,儿童福利案件的处理程序,儿童福利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设置并形成以中央和地方各级儿童福利委员会为协调机构,以国家儿童福利局和地方各级儿童福利机构为具体管理机构的,专门、统一、有力的儿童福利管理机构体系。反思并完善和我国儿童福利法律制度,不仅有助于我国儿童福利水平的提高,更有助于我国儿童的保护和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