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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张北县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现状调查总结了张北县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特征,旨在对县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我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大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在城市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住房问题。县域是我国农村主动城市化的载体,因此在县域范围内发展住房保障制度有助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的住房问题,进而对农村城市化起到促进作用。故研究县域住房保障制度具有现实意义。笔者选取张北县作为县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调查样本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张北县在政治经济上具备优势条件;张北县正处在城镇化进程中并且正在进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能够直观的反映住房保障制度同城镇化相互作用的效果。本文首先论述了人权、住房权、住房保障制度的逻辑关系;对我国住房房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进行概述;总结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发展的趋势。在第二部分,以张北县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划分标准,按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其他补充性保障性住房、新民居工程分别进行调研。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为文献研究和问卷调查。主要分析了张北县经济适用房制度发展缓慢的成因;张北县廉租房建设融资特点;通过对张北县廉租房住户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论证了张北县域内廉租房选址与廉租房住户对廉租房的认可度有较高的相关性;探讨了张北县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制度重点的可行性;并尝试对张北县的新民居工程进行定性分析。最后结合调查结论对县域发展住房保障制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