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命题”是逻辑学的重要概念之一。什么是“命题”?对这个问题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有不同的回答。并且,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对“命题”的内涵有一些新的理解。鉴于此,本文以“什么是命题”为主导,对“命题”这个概念的内涵的演变进行了详细考察,特别是对现代逻辑中两种不同的命题处理方案——以可能世界语义学为基础的命题方案和言语行为理论的命题方案进行分析,并且做出比较和评价。在此基础上,试图进一步发现对于命题理解的转变背后更为本质的东西。 以下是本文各章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讨论了两种基本的命题观。以逻辑学一般认可的两种命题界定为基础,重点讨论亚里士多德的命题观和弗雷格的命题观,进而指出这两种命题观代表了传统逻辑命题观向现代逻辑命题观的转变。 第二章,考察了以可能世界语义学为基础的命题处理方案。通过分析以可能世界语义学为基础的命题界定,看它是如何理解“命题”,如何处理命题与“命题态度”、命题与“真”的关系问题以及“命题同一性条件”等问题,进而指出这种命题处理方案的进展和不足。 第三章,考察了言语行为理论对命题的理解及其命题处理方案。通过考察言语行为理论的两个代表人物奥斯汀和塞尔分别是如何理解“命题”、如何看待命题与“真”“命题态度”、以及命题与作为语言主体的人等的关系问题,分析和总结了这种命题处理方案所蕴含的新的命题观和逻辑观。 第四章,对两种命题处理方案进行比较。进一步比较分析了两种命题处理方案,重点寻求每种方案背后所代表的不同的逻辑学发展道路,从而确立我们对命题的理解和对逻辑本身的审视。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命题”概念内涵的自身演变入手,可为我们提供一种全新的考察命题的极好的切入点,因此在一些有关“命题”的具体的问题上得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和新的见解;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命题界定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此基础上肯定了这种命题处理方案所隐含的新的逻辑观;最后,基于对两种命题方案的比较,得出倾向性的结论:即逻辑关注的视角应该得到扩展,尤其是肯定了作为主体的人应该进入逻辑研究的视野,认为它代表了逻辑发展的另外一条道路。这种肯定也隐含着笔者自己的逻辑观,因此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