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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国内外关于莎士比亚的评论可谓汗牛充栋。然而,正如《莎士比亚经典名著丛编》主编阮坤在该丛书总序中所言:“莎士比亚既属于英国,也属于全世界,既属于文艺复兴时期,也属于千秋万代。”以新的视角和现代眼光解读《李尔王》,可以丰富对该剧的理解。本论文即从这一点出发,以结构主义叙事学理论为依据,探求该剧深层结构,并兼与中国古典名剧《长生殿》比较,以期以不同的理论视角和比较的角度来认识《李尔王》。论文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文献回顾,旨在说明选择结构主义视角解读《李尔王》的原因和该研究的意义。回顾表明,以前对该剧结局的评论倾向于乐观与悲观的两个极端,且几乎没有以结构主义方法对其进行过详尽解读。而结构主义叙事学以动态的眼光关照文本的特点,正是避免这种极端的可能之所在。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以前对《长生殿》的评论中。 第二部分从三个方面介绍论文所采用的文学批评理论及方法。首先介绍文学结构主义的基本理论原则。其次介绍了该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二项对立。对文学结构主义者来说,它是“表意和叙事的起点”;是“文本结构分析中最为重要的关系”;文本中基本的二项对立支配其叙事结构。因此,在分析作品结构是,结构主义批评者通常先从探求文本深层的二项对立入手。最后引介并分析了该论文依用的具体理论方法:格雷马斯和托多洛夫的结构主义叙事理论。格雷马斯认为这种“语意对立中的叙事的起点导致了以同样的对立为特征的情景和行动的对立”。以此为基础,他提出了叙事作品中三对呈现为二项对立的“行动元”:主体/客体,发送者/接受者,辅助者/反对者。与此相对应,“行动元”的叙事功能可以分为三种结构,其中第一类为“契约型”。但后继的文学结构主义者如卡勒等人则指出,这种固定模式很难适应灵活多变的作品人物,因此论文作者对他的理论采取了批判的运用。托多洛夫将叙事作品中的人物和他们的行动分别看作句子的主语和谓语,它们形成的叙事构成“命题”,一系列“命题”相继形成“系列”,这些“系列”组成作品的叙事结构。这样,托多洛夫使作品结构类同于句子结构。格雷马斯关注的是叙事作品的内容,而后者的结构主义叙事句法理论侧重叙事作品的形式,将二者结合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文本的叙事结构。该部分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以图表形式呈现了论文的理论框架。 第三部分分析了两剧中的二项对立。首先,作者探悉了两剧双重情节中的二项对立,并反驳了认为《李尔王》中葛罗斯特情节是对李尔情节的简单重复,是全剧累赘的观点。接着探寻了两剧自然意象,服饰意象,和场景中的二项对立。尽管表现多端,但这些因素中都存在根本和一致的一组对立:秩序与混乱,它是两剧叙事和表意的起点,支配两剧的叙事结构。 论文第四部分讨论两剧的叙事模式,包括两小节。第一小节分析两剧情节在纵向上展开的从四个层面——个人、家庭、国家、和宇宙中的叙事结构。首先了分析人物功能和他们的叙事结构,并认为,尽管他们的行为不尽相同,但却有相似的叙事结构:由于维护个人之间关系的制度被扰乱,个人间以有秩序或者个人自己的有序状态被瓦解并陷入混乱,这一秩序或有序状态随后被恢复。这一叙事结构可归纳如下: 已有秩序 崩溃 混乱 恢复 有序状态 这一深层叙事结构外化为以下表层结构: 贵族/人的本性 堕落 较低的地位/兽性 恢复/毁灭 原有身份/死亡 低地位者 上升 较高地位 毁灭/隐退 死亡/缺场 其次,第二个层面,家庭的叙事结构为:长幼关系或夫妻关系的断裂造成家庭混乱或夫妻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