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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会上,习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新年伊始,中央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更是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确定为2013年工作重点之一,要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以改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现象。中央此举旨在畅通救济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作为涉法涉诉主要对象的公安信访问题日趋复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机关形象,影响了警民关系,为此,正确评析公安信访的制度功能及角色定位、分析警察权在面对日趋复杂的信访形势下的困境,探讨法律如何应对非正常信访,对建构和谐社会,稳定社会秩序,进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福建省公安机关2年来信访数据的比较及分析,从制度运作逻辑上描述了公安信访目前面临的结构性困境,在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基础上,对法律如何应对非正常信访行为问题进行了法理思考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可行性的制度建议。从方法论上,侧重运用法律社会学的考察视角——特别是行动角色理论——对非正常信访行为作出分析。具体而言,分别从机制、信访人、公安机关三个方面切入到非正常信访问题的研究。深入阐释了在非正常信访的复杂博弈过程中,政府及信访人方面各自所采取的行动策略及背后的利益诉求和资源要素。从而为公安机关如何介入非正常信访活动,特别是从警察权的定义、定位及配置方面切入,从制度层面解释了公安机关在面对非正常信访行为时的无奈与尴尬;解决的办法在于通过法律治理非正常信访行为,主要从引入听证、第三方介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有责信访、完善考评机制等方面提出治理非正常信访行为的初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