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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多,土地越来越成为稀缺资源,因此坚持土地的集约利用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新型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关联,两者间能否协调发展关系着我国能否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本研究以天津滨海新区为研究对象,以国内外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理论为支撑,在阐述新型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相关分析的基础上,介绍了滨海新区的新型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发展现状,构建了滨海新区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协调发展评价模型判断其发展阶段与类型。得出的结果是,2005年-2014年的十年间,滨海新区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上升,两个系统间的协调发展度也不断上升,从濒临失调阶段缓慢进入初级协调发展阶段,然后进入中级协调发展阶段,在2012年进入到良好协调发展阶段,两个系统间的相互作用与日彰显,但两系统间的协调发展度并未达到优质协调发展阶段,没有达到系统的最佳状态。利用Pearson相关分析的方法对滨海新区的新型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发展度与其影响因素做了相关性分析,找出影响两系统间协调发展的问题,并给出了促进滨海新区的新型城镇化与土地集约利用协调发展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