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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以來,傳統的志怪小說多為神仙不死之說充斥,在佛教學說尚未廣傳的情況下,神仙是小說中的主體。在六朝的社會大動亂時期,恰逢佛教傳入,通過多渠道的弘傳,觀音信仰成為漢地最盛行的信仰之一。“度一切困厄”的覲世音正滿足了民眾心靈求助獲救的渴求,而佛教徒又欲借靈驗故事推行其教義,佛徒與民眾遂一拍即合。於是,大量的觀音靈驗故事便創作出來,使六朝志怪小說陡增一新的門類,豐富了志怪小說的题材。這些故事被記錄在僧史、僧傳等佛家著述里,更多則被記載、結集為“釋氏輔教之書”,或記錄在一般的搜羅奇事逸聞的故事集如劉義慶《宣驗記》、王琰《冥祥記》、侯白《旌異記》等書裹。這後一類書今人主要是當做“志怪小說”看待,被納入文學史進行研究。但究其實際情況,當時人傳說那些故事,從主導傾向看並不是有意識地進行藝術創作,而是虔誠的信仰心的一種表現形式。然而,這些以“釋氏輔教”為主要功能的觀音故事,一經被著錄為文字,加上文士的辭采形容,就被賦予了一定的審美價值。因此,這些覲音故事和當時流行的另外許多佛、道二教的傳說一樣,理所當然地被看成是六朝小說的一部份。六朝時期形成的一大批觀音應驗故事,即是佛教影響文人和文學的產物,所以,無論是研究佛教史还是文學史,特別是研究佛教與文學關係史,這些觀音應驗故事都是很重要的。本文首先闡述了觀音信仰在中國的形成,介紹記载觀音的有關佛經;然後詳細論述六朝時期觀音信仰形成後,觀音應驗故事的創作和流傳;最後筆者以《觀世音應驗記三種》為主要研究對象,從文學角度對以其為代表的六朝觀音應驗故事進行分析,並簡要敍述了這些故事對後世小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