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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的研究中,价格歧视是企业的一种定价策略,同样也可以作为价格竞争的一种手段来参加市场竞争。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中最为直接的手段,价格歧视作为价格竞争的一种手段,可能会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双重影响。从对市场竞争关系产生影响的角度而言,有必要对价格歧视进行反垄断法上的研究。本文即是尝试在反垄断法的视野内,以重视行为研究的视角来研究价格歧视行为,全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回顾了经济学上对于价格歧视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并指出经济学和反垄断法对于价格歧视研究的不同点视角及经济学研究对于反垄断法研究的借鉴意义;接下在“存异求同”的基础上,借鉴经济学关于价格歧视的研究成果来界定反垄断法上价格歧视的概念,并以对市场竞争关系的影响为标准,对价格歧视进行了类型划分。
第二部分探讨价格差异和价格歧视对于市场竞争及消费者福利的影响效应,区分了价格差异的积极效应和价格歧视的消极效应,由此得出反垄断法对价格歧视进行规制的必要性,并简要介绍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价格歧视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的立法概况。
第三部分的重心是从正面角度介绍反垄断法意义上价格歧视的构成要件,为认定价格歧视提供标准。本部分从行为主体要件、行为条件要件、行为过程要件和行为后果要件四个方面,运行规范分析和案例分析的方式,详细介绍了价格歧视的构成要件。
第四部分则从反面排除的角度来探讨排除价格歧视违法性的抗辩事由,主要讨论了最常被运用的“成本抗辩”和“适应竞争抗辩”两个主要抗辩事由的适用条件和举证责任。
第五部分是在经过前述四部分对价格歧视行为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之后,就我国反垄断法对价格歧视规制的立法和执法完善提出若干宏观思路,以回应反垄断法关于价格歧视研究的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