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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选择协议是当事人订立的以选择本合同的准据法为内容的合同,其可以表现为在本合同中订立法律选择条款或在合同以外订立法律选择协议两种形式。法律选择协议是当事人自治原则在冲突法上的体现,关系着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法律能否得到适用。因此,对法律选择协议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外的理论和实践对法律选择协议的研究比较多,而我国从理论上对法律选择协议的研究不多,实践中法官在认定法律选择协议问题时只是看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中订立了法律选择条款,并没有对法律选择条款是否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对法律选择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没有涉及。本文通过对法律选择协议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提出了我国立法中应该对法律选择协议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进而使当事人的法律选择权利得到真正的实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冲突法法律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