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像的游戏 ——巴尔特、福柯和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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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在现代已经成为一种普遍使用的媒介。本文以米歇尔·福柯和罗兰·巴尔特的图像理论为切入点,梳理二者图像观念背后蕴含的美学思考以及伦理学维度,并阐释二者在写作策略上的共通点和差异性。第一章主要从罗兰·巴尔特的符号学理论和文本理论出发分析巴尔特图像观念中的“神话修辞术”、“STUDIUM”和“PUNCTUM”。“神话修辞术”从符号的二层性解释了图像如何成为意识形态传递的工具;“STUDIUM”和“PUNCTUM”作为一组对立的概念是他文本理论的延续。第二章主要阐述福柯不同时期的图像观念。《宫娥》是福柯针对其作品《词与物》中知识型理论阐述的关键,古典时期的“再现”在这幅画中得到充分体现,但这也成为福柯视觉机制研究的开端。《形象的叛逆》是福柯早期“话语”理论的变种,其背后揭示了话语和图像之间纠缠的关系。《双重之谜》是福柯“权力”理论的萌芽,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把他的权力理论拓展为“全景敞视主义”中的“目光”和“凝视”。“视觉-图像”的“目光”和“凝视”揭示了比话语更深层次的权力关系是如何支配主体。第三章主要阐述二者图像理论背后的伦理学。巴尔特以“中性”的思想统摄其生存维度,日常生活中的“涂抹”和“俳句”和“优雅”等原则成为他逃脱权势的一种生存策略。福柯的“生存美学”意在通过主体的内在“修养”,即主体通过自我技术塑造风格化的生存维度。第四章比较了二者写作中的共性和差异。罗兰·巴尔特和福柯都以主体性作为研究的线索。但是在策略方面,巴尔特侧重于区别主体性和私人化创作的差异;而福柯更侧重于在阐释策略中如何澄清理论所对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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