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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济形势开始发生巨大变化,经济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开始发展起来,并在上世纪90年代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国家之间的发展水平、地理因素和文化传统等原因影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度。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失败在一定程度上昭示着多边贸易体制正陷入困境。同时,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物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却大量涌现。就目前世界经济形势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实现经济全球化的必经阶段。作为贸易大国,我国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提高本国的开放程度,实现本国资源的优化配置,挖掘区域内的经济福利,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多边贸易体制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规则显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的写作正是基于这样的目的。 文章分为五章。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多边贸易体制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规则(主要是GATT第24条以及《1994年关于解释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谅解》)的历史发展以及这些法律规则所赖以形成的经济基础。应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如果处理得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区域内的福利水平并对多边贸易体制起到积极的补充作用。作为区域一体化的主要形式,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当然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 第二章和第三章构成本文的主干部分,主要是对GATT第24条法律条文以及实践状况进行详细的讨论。具体讨论涉及的问题有: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概念以及构成要件、关税同盟的补偿谈判、第24条的豁免条款等等。由于现实状况的复杂性,GATT/WTO对上述很多问题都没有能够得出最终的结论,各缔约方/成员国对此也没能达成一致。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恐怕要留待今后多边贸易体制的实践来解答。 第四章涉及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问题,同时也讨论了GATT第24条的法律规定对于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指导意义。具体来看,该章讨论的是在WTO框架下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及建立中国自由贸易区的有关问题,其中建设中国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崭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这一问题对于增强我国的经济贸易实力,从而更好的参与区域乃至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第五章是文章的结论。本文作者认为,第24条的历史与实践反映了国际法规范在客观现实的语境下的发展轨迹。同时,从第24条的有关情况来看,其展现了一种当今西方国家所推崇的立法风格。另外作者认为,第24条中渗透着GATT乃万 TO处理多边贸易问题的重要方法—务实主义的应用。这种方法的出现和发展有其客观的合理性,在国际法研究中有着很大的应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