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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本属于民法范畴,作为一种债权实现的保障制度,在私法债务关系上行之有效,因而各国税法均加以移用,从而产生税收担保制度。税收担保制度作为债权保障制度在税法中的引入,是“公法私法化”的一个典型例证,对于确保国家租税债权实现,维护纳税人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代各国税收立法和实践竞相采纳该项制度。 尽管税收担保与民法担保相比,在形式上有很多的相通之处,在法律规范的适用上也存在可供类推之处,但是税收担保属税法范畴,受税收法定主义的制约,其所保障的是国家租税“公法之债”,涉及到国家公共利益,因而在具体规则的设计上,应该与民法担保有很多不同之处。 税收担保制度虽然早已引入税法当中,但是相对于税法其他具体制度的研究,税收担保制度的探讨在学界比较少,在性质界定上一直较为模糊,从而影响相关的立法和实际操作,本文正是基于税收担保的这种理论和实务都不完善的现状,从完善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的目标出发,认真分析探究我国税收担保的实然状态,结合现代税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及法治的基本精神,如“契约精神”、平等自由等价值观念,从应然的角度,提出对税收担保性质的重新认识,并在税收担保保障国家租税债权的实现和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双重目的出发,提出了对税收担保制度立法完善的建议。本文的重点是对税收担保法律关系的理论分析和最后的立法完善,进而完善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实现依法治税。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从三个方面研究分析税收担保制度,第一部分对税收担保进行法理分析,首先介绍不同的税收担保概念,在分析比较各自的优缺点之后给出一个较为全面的概念,并通过比较税收担保与普通民法担保的不同特征和按照税收担保的形式分类,进一步加深对税收担保的认识和理解,之后分析税收担保的宗旨,指出税收担保宗旨应该包括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其次,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对税收担保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探讨。税收担保法律关系既具有担保法律关系的特征,又有其在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本文在介绍税收担保法律关系的构成和特征之后,从税收的经济本质、税收法律关系本质和税收程序法律关系本质三个方面层层推进论证,得出税收担保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平等性这一结论。最后通过与税收优先、税收保全等税法上相关制度的比较,从而确定税收担保制度在税收债权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价值。第二部分论述税收担保的具体内容,重点论述税收担保适用范围、具体担保方式、担保程序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