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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中国,重点在于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乡村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包含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统一的生态理念。美丽乡村建设不仅关注村民生存环境质量的提高,村民衣食住行等物质条件的改善,还关注村民素养和乡风文明建设等精神文明方面的内涵。美丽乡村建设既注重生态环境、经济产业的美,又注重组织治理和人文素养的美。关键要秉承系统和谐、公正理性、协同开放、可持续性的原则,实现乡村生态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统一,生态责任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树立生态经济价值高于工业经济价值的理念,以此提高村民的满意度,增强村民的幸福感。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美丽中国建设的核心议题,更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需求。然而,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需要正视的伦理性问题。首先,在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上,出现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的纠结,传统道德习惯与现代伦理要求的脱节;其次,在美丽乡村建设主体上,存在政府主导与民众参与的矛盾,个体意识觉醒与公众意识薄弱的矛盾;最后,在美丽乡村制度建设中,存在城乡制度差异问题和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困境。其造成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思想文化根源上来看,经济至上思想根深蒂固,环境伦理教育严重缺乏,伦理道德意识存在偏差;从经济根源上讲,乡村落后科技发展的影响,乡村粗放经济发展的制约,乡村落后生活方式的阻碍;从政治根源看,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政府生态管理行为的缺失和法律保护体制的不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依靠全社会成员的凝聚力和合力,才能够完成的伟大事业。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需要公众、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合力”,公众要做到生态伦理意识的觉醒,必须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念,提高其伦理道德意识,践行绿色生活的伦理责任;政府要坚持生态“德治”与“法治”并行,加强乡村伦理道德的宣传,完善乡村的德治规范体系,强化乡村的立法监管伦理责任;企业要做到生态伦理责任的强化,应建立乡村企业伦理规范,加强企业环境伦理责任,大力发展高效环保产业;社会需要创造生态伦理文化环境,保留优秀道德文化资源,重视乡村生态道德建设,创造优良的道德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