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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是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行政改革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和原则。如何有效监督制约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共同课题。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组织及人员在行政管理中履行职责的效率、效果、效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或调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的活动。行政效能监察立足于提高行政效能,着眼于完善行政管理,是保障畅通施政、依法行政、勤勉善政、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是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途径。
本文在行政效能监察实践的基础上,从效能监察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我国行政效能监察的依据、原则、特点、标准、内容和基本程序,通过对比分析西方国家提高行政效能的政府改革运动,总结归纳我国行政效能监察的实践经验,指出当前我国行政效能监察在体制、机制、法制、方式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和不足,以及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应用过程控制的管理思想,提出我国当前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对策:一是强化认识,确立效能监察工作的战略地位;二是制衡权力,构建“大部门”建制行政管理体制;三是协调一致,完善行政效能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健全法制,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六是规范完善,创新效能监察工作手段;七是教育发动,营造效能建设社会氛围;八是奖惩并重,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