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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美方以韩国籍上诉机构法官张胜和在涉美贸易争端中的有关裁决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为理由,拒绝张胜和连任。自此,美国频频阻挠上诉机构法官遴选程序的启动,至2019年12月10日,上诉机构因仅剩一名法官而陷入瘫痪。美国持续阻挠提名的行为再次将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带入公众视野。美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不满固然有其主观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WTO争端解决机制自身也存在体制机制问题,已无法适应新的国际贸易经济环境。为了使WTO争端解决机制不被边缘化,WTO争端解决机制亟待改革。同时,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兴国家的经济、贸易实力不断发展壮大,而传统贸易强国的竞争优势则不断下降,新兴国家已不再是贸易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在制定贸易规则时享有一定话语权的主体,因此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应当适应当今国际经贸发展的形势,兼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本文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以及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其他争端解决机制无法运作时的应对策略提供理论上的借鉴,丰富WTO理论研究的成果。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为概述,首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基本概括,介绍它的历史沿革和运作机制,列举WTO争端解决机制目前面临的困境。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透明度欠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透明度问题一直广受诟病,遭到了WTO成员对其公正性的质疑;第二,上诉机构法官因美国持续阻挠遴选程序的开展而达不到案件审理的法定最低人数,无法继续审理上诉案件,上诉机构实质性“瘫痪”;第三,执行效果不尽人意导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和权威大打折扣。第二章分析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困境的成因。透明度欠缺既有DSU中对保密性的规定以及限制公众对争端解决程序的参与这一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争端当事方拒绝公开的主观因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受阻既包括上诉机构难以严守审限以及上诉机构“司法造法”的客观因素,也包括特朗普政府基于“美国优先”政策蓄意破坏任何不利于美国的贸易秩序的主观因素;执行程序存在弊端的原因包括执行期限冗长而导致权利的救济不及时、报复制度对发展中国家不利以及后期的执行监督不力。第三章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困境提出应对策略,提高透明度可通过修改DSU保密性规定以及完善法庭之友制度来实现;解决上诉机构危机可运用“仲裁”作为争端解决的替代方案,建立诸边、区域贸易协定解决燃眉之急,也可以打破上诉法官遴选僵局使上诉机构存活下来;通过建立“执行评审程序”、加强执行监督的力度来完善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