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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的发生彻底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漏洞:滞后的金融监管制度使美国的金融监管存在监管重叠、漏洞百出、监管失控的问题。金融危机迫使美国实施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改革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二是加强对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保护;三是加强对衍生品市场的监督;四是改善对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监管;五是改革信用评级机构、美联储;六是强化薪酬监管和公司治理等。本文从追溯金融监管的产生与发展演变出发,揭示金融监管理论的主要内容、目标及发展阶段,以求深刻领会金融监管的内在精神实质。在此基础上,结合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着重分析了几个问题:一是美国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二是金融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特征;三是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演进;四是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制度框架;五是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教训及改革面临的一些新问题。通过对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深入分析,加深了对金融监管改革本质性问题的认识与理解,思考我国金融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提升我国金融监管的水平。正是按照这一思维逻辑,本文深入剖析了我国金融体系的现状与不足,具体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僵化的分业监管模式制约了银行业的发展;二是金融监管效率低下,监管的成本相对较高;三是分业经营监管不能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四是金融监管滞后于国际金融业发展和金融监管发展步伐;五是我国现行金融监管存在监管不够全面,监管内容过于狭窄等弊端;六是行政审批和非现场监管的金融监管方式缺乏效率,监管的技术手段有待提升。我国的金融监管改革一方面要借鉴发达金融体系国家的经验与教训,另一方面也要立足国情,进行切合实际的改革,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为我国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范本。但是,也应该明确:由于国情不同、经济所处发展阶段不同以及金融体系的构成不同,特别是我国金融业发展与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中的许多具体金融监管措施并不能适用于我国的金融监管改革,照抄照搬式的金融监管改革必然走向失败。正是秉承这一主旨思想,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金融监管制度的一些思考意见。通过对我国金融体制发展走向的分析,提出金融监管应符合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与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要求,适时而动,进行必要的完善,避免金融监管滞后发展。建议资本市场的监督检查引入辩方举证;建立具有前瞻性的全面金融监管的原则与理念;将存款保险体系作为金融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问题。其中某些观点可能具有一定的创见性,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我将通过不断的后续研究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