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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的二元结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其根源在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在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亟待发展和完善。尽管2004~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指导性规划,但农村金融供给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问题的症结在于农村民间金融发展难题亟待破解。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是农村信贷资金严重不足、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亟待健全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农业贷款所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过低。数据显示农业总产值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一直居于10%以上,而农业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却始终低于6%。同时,2009年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占农户借入资金的比重不足40%。这说明农村金融信贷资金供给存在严重不足。而农村金融服务网点不足,有的地方甚至是融服务空白。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缺乏,服务水平不高。这些都表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亟待健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不能形成多元的竞争局面;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全国农业贷款比重一直高于77%;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的产品和担保形式具有同质性,不能展开有效的竞争。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阻碍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金融发展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与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还不完善,缺乏多层次金融服务机构,例如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机构。这是由与长期以来农村民间金融服务机构组织被边缘化了。二是正规金融机构的组织功能与农村经济组织形式无法对接,无论是政策性银行还是商业性银行,抑或是农村信用社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问题。三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很大,但是缺乏激励机制,需要政府扶持与市场双重力量共同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针对上述情况,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在于农村民间金融。因为农村民间金融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过程自然成长起来的,具有内生性。农村民间金融能够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当然,发展中国农村民间金融尚需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相应的对策。例如,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包括推进利率市场化、降低市场准入壁垒;健全与完善法律制度环境;适度严格的监管环境。确保民间金融发挥其最大的内生性优点解决当前农村金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