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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和现实土壤之上,是一种新型政党模式。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其中首次提出了“党际和谐”这个新概念。如何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处理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党际关系,探索促进和谐党际关系的对策,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十分重大。当代中国政党制度中执政党与参政党形成相互合作的关系,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党际和谐”是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关系的准确定位。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执政党与参政党要有和谐的党际关系。从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奠定了党际和谐的基础;从现实来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几十年来的紧密合作共商国是,蕴含了党际和谐的理念。本文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梳理中共积极着手修复在“左”倾错误指导下被损毁的党际关系、中共对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重新认识的历程,考察民主党派在政治上获得新生以后,如何焕发青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拓新领域、献计献策;如何从单纯为经济建设服务开始向发挥政党职能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转变,用民主党派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执政党决策优化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来证明:民主党派在国家政党制度中的参政党地位是通过八个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共的政治领导,甘心用自己的强大优势为社会主义建设奉献一切的努力赢得的。所以,尽管“党际和谐”作为概念出现于2005年,可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这种和谐的状态却是早就存在的。虽然,在现实条件下提出“党际和谐”并不是意味着党际之间出现多大的裂痕或是矛盾,但无庸置疑的是,在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运行过程中,也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这种不和谐,有政党制度本身的“时代性”与“适应性”的问题,更有我国社会和政治发展不够成熟导致的具体执行中的不和谐。无论是哪种不和谐,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政党,对存在的问题都不能回避,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是促进党际和谐的不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