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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教育的逐渐普遍,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在信息化时代,对于知情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公共领域相关信息的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公开应运而生。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各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我国在继2008年5月颁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又于2010年4月颁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建设在高等学校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高校信息公开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在施行期间也是受到了争议,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讨论,而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有待大家讨论解决。基于此,本文从高校信息公开的理论和实践出发,试图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现状及涉及到的问题,并就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与缺陷进行研究。并对高校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上提出完善立法、加强公开意识、完善救济制度等有效的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行完善的建议。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关于高校信息公开的理论研究。通过对理论的分析,分别阐述了高校信息的内涵、高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以及高校信息公开的意义。第二章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实践状况。从国内国外两个方面来阐述。国外主要分析了英国美国的高校信息公开建设概况,国内对高校信息公开在我国的历史发展进行分析,并从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两方面对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情况加以阐述。第三章高校信息公开的不足与缺陷。提出了高校信息公开中,存在信息公开的主体意识薄弱、与高校自治权之间有一定的冲突、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情况以及监督救济机制不完善等缺陷,并对这些缺陷和不足加以研究分析。第四章完善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建议。提出内外结合,从内转变观念、厘清高校自治权,从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救济与加强物质保障建设促进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